
犹比迹。谓功劳业绩可与之比并。《后汉书·文苑传上·傅毅》:“於赫我祖,显於 殷国 。二迹 阿衡 ,克光其则。” 李贤 注:“ 高宗 命 傅説 曰:‘尔尚明保﹝予﹞,罔俾 阿衡 专美 有商 。’故曰二迹也。言 傅説 功比 伊尹 ,而能光大其法则也。”
在汉语词典学范畴中,“二迹”属于罕见词汇,其核心释义指向佛教哲学概念,具体指代“理迹”与“事迹”的并称。以下是基于权威辞书与学术文献的考释:
“二迹” 指佛教中阐释真理与实践的两重路径:
此概念强调“理”与“事”的辩证统一,见于隋唐佛教典籍,如智顗《法华文句》云:“二迹相即,非一非异。”
该词在汉语史中用例极少,属佛教汉译过程中的专有术语:
“二迹”词条释为:“理迹与事迹。理迹者,真如之理体;事迹者,应化之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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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收录该词,引《法华经》注疏:“开理迹为真实,显事迹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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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论及天台宗“理具三千”时,解析“二迹”对宋明理学“理一分殊”的影响。
考据提示:需区分“二迹”与字形相近的“二蹟”(“蹟”为“迹”异体),二者实为同一概念的不同书写形式,见《敦煌变文字义通释》。
说明:因该词属专业佛学术语,建议结合《法华经》《摩诃止观》等原典深化理解,普通语文工具书收录有限。
“二迹”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èr jì”,注音为“ㄦˋ ㄐㄧˋ”。其核心含义是“功劳或业绩可与前贤相提并论”,具体可从以下角度理解:
核心定义
源自《后汉书·文苑传上·傅毅》的记载,指某人的功绩与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如商代贤相伊尹,别称“阿衡”)相媲美,即“比迹”之意。例如,傅毅在文中通过“二迹阿衡”称赞傅说的功绩可与伊尹并列。
词语结构
《后汉书》中原文为:“于赫我祖,显于殷国。二迹阿衡,克光其则。”李贤注解时提到,商王武丁曾对傅说表示:“尔尚明保予,罔俾阿衡专美有商”,意为希望傅说的功业能与伊尹(阿衡)齐名,故称“二迹”。
需注意与“次要痕迹”等错误解释区分。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误释为“次要的痕迹”,实为对“二”字含义的曲解,需以古籍原义为准。
总结来看,“二迹”体现了传统文化中对历史传承与功业延续的重视,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褒扬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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