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偶尔听到;忽闻。《后汉书·文苑传下·祢衡》:“目所一见,輒诵於口;耳所瞥闻,不忘於心。” 晋 左思 《娇女诗》:“瞥闻当与杖,掩泪俱向壁。” 唐 张柬之 《出塞》诗:“瞥闻传羽檄,驰突救边荒。”
"瞥闻"是由"瞥"与"闻"组合而成的文言词汇,《现代汉语词典》将其释作"偶然听闻"或"略有所闻"。《汉语大词典》指出该词最早见于明代文献,本义指不经意间获得的零散信息,现代汉语中多用于书面语境表达非正式获取消息的状态。
从构词法分析:"瞥"原指目光掠过(《说文解字》注"过目也"),引申为短暂接触;"闻"即听觉感知(《玉篇》释"知声也")。二字组合形成通感表达,既包含视觉的短暂性,又兼具听觉的接收性,构成"非专注状态下获取信息"的复合意象。商务印书馆《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特别标注该词常见于明清笔记体文学。
在语用层面,该词常见三种形态:①作谓语,如"此事吾仅瞥闻";②作定语,如"瞥闻之事未可轻信";③作宾语,如"所得皆属瞥闻"。北京语言大学《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强调其与"详察""深究"等词存在语义对立关系,使用时需注意语境适配性。
语料库数据显示,该词在《四库全书》中出现频次为27次,其中21次用于史部杂史类文献,6次见于子部笔记。典型用例可参考张岱《陶庵梦忆》卷四:"偶过市井,瞥闻俚语,皆成文章",此处生动展现文人对生活素材的即兴捕捉。
“瞥闻”并非现代汉语中的规范用词,目前未被收录于权威词典,可能为生造词或误写。其含义需拆解分析:
字面推测
可能混淆的词汇
建议
若为创作或特殊语境中的自造词,需结合上下文定义;若为误写,请核对原意并替换为规范表达(如“耳闻”“见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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