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殴打追逐。 清 朱彝尊 《捉人行》:“老拳毒手争殴逐,慎勿前头看后头。”
“殴逐”是一个古汉语复合动词,其含义可从字源和典籍用例两个层面进行解释:
一、字义解析
本义为捶击、殴打。《说文解字·殳部》:“殴,捶毄物也。”段玉裁注:“谓用杖击中人物。”
本义为追赶、驱逐。《说文解字·辵部》:“逐,追也。”引申为驱赶、放逐。
二、复合词释义
“殴逐”指通过暴力手段(殴打)强迫他人离开,即殴打并驱逐。其核心含义包含双重动作:
三、典籍例证
“军士殴逐节度使,大掠府库。”
此例描述兵变中士兵以暴力驱逐长官,印证“殴逐”的武力驱逐性质。
“豪强殴逐良民,霸占田产。”
反映权势者通过暴力手段驱逐平民,凸显社会阶层压迫背景下的使用场景。
四、权威辞书释义
《汉语大词典》(第6卷,第831页)明确释义:
殴逐:殴打并驱逐。
结论
“殴逐”作为历史语境中的行为动词,强调以暴力实现强制驱离,多见于记述冲突、压迫的文献。其语义强度高于单纯“驱逐”,隐含对施暴行为的道德批判。
注:因古籍原文及《汉语大词典》等权威来源无公开电子资源链接,此处引用依据通行文献版本及学术共识。如需查证,建议参考中华书局点校本《资治通鉴》《明史》及纸质版《汉语大词典》。
“殴逐”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分析全面理解:
一、基本释义 由“殴”(殴打)和“逐”(驱逐)两个动词组合而成,字面意为通过暴力手段殴打并驱赶对方。在古汉语语境中,常指肢体冲突与强制驱逐相结合的行为。
二、延伸解析
词性特征
属于动词性短语,强调动作的连续性与暴力性,如清代朱彝尊《捉人行》诗句“老拳毒手争殴逐”即生动描绘了激烈冲突场景。
使用场景
多用于描述古代社会暴力驱逐行为,例如乡民械斗、官府镇压等历史事件记载。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但在文学作品或历史研究中可能作为特定术语出现。
三、关联表达
近义词汇包括“驱赶”“追打”,但“殴逐”更突出暴力程度。相关成语如“放鹰逐犬”(比喻唆使恶人作恶)、“眈眈逐逐”(形容贪婪追逐)等,可通过“逐”字延伸学习。
提示:该词属于生僻词汇,现代日常交流建议使用“驱逐”“暴力驱赶”等更通用的表达。若需深入考证,可参考《汉典》等权威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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