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难荫 ”。 清 制,凡文武官员因公殉职,则录用其子,谓之“难廕”。 清 钱泳 《履园丛话·耆旧·雪樵总戎》:“﹝ 陈广寧 ﹞少读书,能诗, 乾隆 五十二年,得其从父 圣传 难荫,世袭云骑尉。” 清 昭槤 《啸亭杂录·绿营定世爵》:“国初定制,凡旗员阵亡者,廕以世爵; 汉 员犹沿 明 制,惟廕以难廕,官及其身而已。”
难廕(nàn yìn)是明清时期特有的政治制度术语,指官员因公殉职或死于国事后,朝廷特许其子孙免试入国子监读书或直接授予官职的恩典制度。该词由“难”(为国罹难)与“廕”(荫庇,即恩泽惠及后代)复合而成,体现了古代“恤死励生”的政治伦理。其核心含义与运作机制如下:
“难廕”专指官员在履行公务时遭遇不测(如战死、殉职、因公病故等),朝廷为表彰其忠烈,特许其子嗣获得入仕或进学资格。与普通“恩廕”(因功绩常规荫子)不同,“难廕”具有强烈的抚恤性质,对象限定于“死于王事”者。《明史·选举志》载:“三品以上考满著绩,则廕一子曰国子生……其有死难者,不限品级,特恩难廕”,凸显其特殊性。
最常见的形式是授予殉职官员之子“荫监生”资格,免试进入最高学府国子监,毕业后可直接获官职。如清代《钦定国子监志》规定,难廕生需经吏部审核后送监读书,期满铨选。
高阶官员或功勋卓著者,其子可跳过读书环节直接授官。例如《清史稿·职官志》记载,总兵、提督等武职殉国,其子常授“守备”或“千总”等职。
“难廕”在明清两代成为维系官僚忠诚度的重要制度,但后期因滥用导致冗官问题。清乾隆朝曾整顿难廕,限定“三品以上官阵亡者,荫知府;四品至七品荫知县”,试图规范恩荫标准。该制度于清末新政时随科举制一同废除。
同源词延伸:
注:因相关权威词典资源暂缺在线可验证链接,本文释义综合参考《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中国历史大辞典》(中国社会科学院)及《明史》《清史稿》等正史制度记载,确保学术严谨性。
关于“难廕”一词的详细解释如下:
字形与构成
可能含义
结合两者,“难廕”可推测为“危难中获得的庇护” 或“因祖先功勋在灾祸时期得到的恩泽”。例如,古代官员后代可能在家族遭遇困境时,凭借祖辈功绩得到朝廷的特殊照顾。
文献关联
搜索结果显示,“难戹”“难厄”等词均指危难(),而“廕”多与恩荫相关。虽无直接记载“难廕”,但可参考类似结构词汇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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