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捐弃。 宋 秦观 《代谢敕书奖谕表》:“誓麋捐于躯命,期补报于恩私。”
“麋捐”在现代汉语通用词汇及权威词典中均未收录,该词可能为生造词或特定语境下的罕见组合。《汉语大词典》(第2版)、《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等工具书中未发现相关词条。从汉字构词角度分析:“麋”本指麋鹿(学名Elaphurus davidianus),后引申为“麋沸”(混乱貌)、“麋灭”(腐烂消失)等古义;“捐”表示舍弃、献出财物。若组合成“麋捐”,可推测其可能为“糜捐”的形近讹误,或拟表达“如麋鹿消亡般的彻底舍弃”之隐喻,但缺乏文献用例支撑。
参考来源:
“麋捐”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归纳如下:
核心含义
“麋捐”意为“捐弃”,即舍弃、抛弃。例如宋代秦观《代谢敕书奖谕表》中的“誓麋捐于躯命,期补报于恩私”,表达了牺牲生命的决心以报答恩情。
构词分析
若需进一步探究古籍原文或历史语境,可参考宋代文献《淮海集》(秦观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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