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造用料的剩余部分。币,通“ 敝 ”。《周礼·天官·大宰》:“九曰币餘之赋。” 孙诒让 正义:“币当读为敝……凡物之残者皆谓之敝餘。今时营造用物有餘,价卖以还官,谓之回残是也。”参见“ 回残 ”。
“币余”是汉语中较为少见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构词法和使用语境两方面解析。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收录,“币”指代货币或财物,如“钱币”“纸币”;“余”则有剩余、结存之意,如“余粮”“结余”。组合后“币余”通常指代货币或财物的剩余部分,常见于经济类文献中表示资金结余状态。
在具体使用中,“币余”可作名词使用,例如《经济学术语辞典》中记载:“币余即财政年度终结时未使用的预算资金,需结转至下一年度。”该词常见于政府财政报告或企业财务分析,如“本季度币余较去年同期增长12%,反映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在古汉语中,《盐铁论》曾出现“币帛有余”的表述,可视为“币余”概念的早期形态。
需要注意的是,《古代汉语词典》未单独收录该词条,现代使用时应结合具体语境。对于专业领域的释义,建议参考商务印书馆《现代经济词典》中“财政结余”条目,其释义与“币余”存在概念关联性。
"币余"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指营造工程中剩余的废旧材料,其中"币"通假"敝",表示残旧之意。该词最早见于《周礼·天官·大宰》中"九曰币餘之赋",指将工程余料变卖后上缴国库的赋税类别。
构词溯源
"币"通"敝",《周礼》注疏家孙诒让在《正义》中解释:"凡物之残者皆谓之敝餘",即所有残旧物品的统称。
历史应用
汉代称此类余料为"回残",唐宋时期延续这种处理方式,将工程余料变卖充公。
该词属于古代经济管理术语,现代已不再使用。在古籍研究中,常与"九赋"制度(周代九类赋税)相关联。其核心概念类似于现代工程中的"材料余量管理",但带有强制性税收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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