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问情事。《史记·酷吏列传》:“ 武安侯 为丞相,徵 汤 为史,时荐言之天子,补御史,使案事。治 陈皇后 蛊狱,深竟党与。”《后汉书·苏章传》:“今夕 苏儒文 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日 冀州 刺史案事者,公法也。”
(2).谓办理其事。《后汉书·锺离意传》:“时詔赐降 胡 子縑,尚书案事,误以十为百。”
“案事”是古汉语中的词汇,主要有以下两种含义:
考问情事
指对案件或事件进行审查、核实。例如《史记·酷吏列传》提到:“使案事。治陈皇后蛊狱,深竟党与。”。这里的“案事”强调通过调查来理清案情,常用于司法或官员处理事务的语境。
办理其事
泛指处理具体事务,尤其涉及公事或法律流程。如《后汉书·锺离意传》记载:“尚书案事,误以十为百。”,即指办理公务时核对材料的过程。另一例来自《后汉书·苏章传》:“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体现公事公办的态度。
补充说明
建议结合具体古籍语境理解“案事”,现代使用时可优先选择“案件”“案情”等更通用的词汇。
《案事》是一个复合词,由“案”和“事”两个字组成。它的意思是“法律诉讼案件”或“案情、案件有关的事情”。
单独看“案”字,它的部首是“木”,笔画数为10。
单独看“事”字,它的部首是“亅”,笔画数为8。
《案事》一词来源于古代汉字,“案”指的是文书记录,而“事”则指的是具体的事件或情况。
在繁体字中,“案”字的形状与简体字相同,但“事”字的形状略有差异。
在古代汉字中,“案”字的写法稍微简单,它的右侧笔画与下侧的提起笔与横抹笔保持平行,舒展而直接。
而“事”字在古代写法中稍有不同,它的右侧笔画下端与横抹笔呈略微弯曲的形状。
- 案事虽小,但对当事人影响深远。
- 法官正在努力调查此案事的细节。
- 案情:指案件的具体情况或详情。
- 事实:指真实发生的事件或情况。
- 事例:指事物发展中真正发生的具体例子。
- 事务:指人们要负责或要处理的工作或事情。
- 案件:可以用来替代“案事”,指法律诉讼中的具体案件。
- 事件:也可以替代“案事”,指发生的具体事件。
- 非案事:指与法律诉讼或具体案件无关的事情。
- 非事件:指与发生的具体事件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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