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送审讯。 明 谢肇淛 《五杂俎·事部二》:“两造未服,争讼求胜,自巡抚中丞,直指使者,藩臬之长,守巡二道,隔隣监司,纷然批行解审。”《清会典·刑部·刑律断狱》:“至缓决人犯,解审一次之后,情罪无可更定者,止令有司叙由,详报,停其解审。”
解审(jiě shěn)是汉语中的一个古司法术语,指将犯人押送至上级官府进行复审的程序。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两方面:
解送与复审的结合
“解”指押送、递解,“审”指审讯、审理。合指将地方已判决的犯人押送至更高一级官府(如省按察司、中央刑部)重新审核案情。例如清代规定,州县判决的死刑案需解送省城由按察使复审《清史稿·刑法志》。
司法监督机制
该制度体现古代司法层级监督,旨在通过上级复核纠正冤假错案。如《大明律》规定徒刑以上案件须解审至府级复核,死刑案则需经中央“三法司”终审《明会典·刑部》。
典籍依据
词源演变
“解审”始见于明清律法文献,属司法专业术语。随着近代司法制度改革,该词逐渐被“上诉”“复核”等现代法律术语取代,今仅存于历史文献研究领域。
“解审”是一个古代司法术语,主要含义为解送审讯,即指将案件或犯人押送至上级机关进行审理的过程。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根据《五杂俎》《清会典》等文献记载,“解审”指将未决案件或犯人从地方押送至更高层级的司法机构(如巡抚、刑部)进行复审或终审。这一流程在古代司法体系中常见,尤其是涉及重大案件或当事人不服判决时。
使用场景
与现代词汇的差异
需注意,“解审”不同于现代“解除审查”的表述。部分资料(如)可能因误读将其解释为“恢复自由”,但结合历史文献,其核心含义始终围绕“押送审理”展开。
相关延伸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司法制度,可参考《清会典》或明代司法案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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