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卿。《文选·何晏<景福殿赋>》:“三事、九司,宏儒硕生。” 李善 注:“九司,九卿也。” 北周 庾信 《周祀圆丘歌》之十一:“六典联事,九司咸则。”详“ 九卿 ”。
九司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内涵的官制术语,主要指唐代中央行政机构中九个核心的官署或官职,是朝廷行政运转的重要枢纽。其具体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阐释:
指代九个核心官署: 在唐代中央官制中,“九司”通常指尚书省下辖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三司(御史台、太常寺、大理寺)的合称。这九个部门分工明确,共同构成了国家行政、监察与司法的主体框架:
泛指朝廷重要官员或机构: 在更宽泛的语境下,“九司”有时也用来泛指朝廷中位高权重、执掌要务的高级官员群体或重要官署,并不严格限定为上述九个具体部门。这种用法强调其作为朝廷中枢、掌握国家命脉的象征意义。来源依据:唐代及后世史书、政书、类书中的相关记载与用例。
“九司”是一个根植于唐代官制史的专业词汇,其核心含义是指尚书省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与御史台、太常寺、大理寺这九个关键行政、监察与司法机构的总称,代表了唐代中央行政体系的核心架构。它也常被引申为朝廷重臣或重要衙门的代称。理解此词需结合唐代特定的历史背景与官僚制度。
关于“九司”的详细解释如下:
“九司”指古代中国官制中的九大核心部门,即九卿制度,用于管理国家不同领域的政务,体现官僚体制的分工与层级。
部门组成
根据文献记载,九司对应九个职能部门,具体包括:
历史起源
九司制度可追溯至秦朝,汉朝进一步规范,成为中央集权的重要体现。
文献佐证
部分资料(如、10)将“九司”与道教神祇混淆,但此说法多见于民间传说或小说,非历史官制定义,需结合语境区分。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汉书·百官公卿表》或《通典·职官典》等权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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