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明 代宦官 魏忠贤 豢养的五个武臣。《明史·宦官传二·魏忠贤》:“内外大权一归 忠贤 ……武臣则 田尔耕 、 许显纯 、 孙云鹤 、 杨寰 、 崔应元 主杀僇,号‘五彪’。”
“五彪”是明代天启年间依附宦官魏忠贤的五个武职官员合称,属阉党核心势力。《明史》记载其成员为田尔耕、许显纯、崔应元、杨寰、孙云鹤,均任职锦衣卫镇抚司,主要负责缉捕、刑讯和囚禁官员。该称谓源自虎狼成性的彪类动物,喻指其残暴行径。
在职能划分上,五彪成员各有专司:田尔耕执掌锦衣卫侦缉系统,许显纯主理诏狱刑审,崔应元负责抓捕行动,杨寰与孙云鹤分管监狱管理和拷掠逼供。他们通过罗织罪名、炮制《东林点将录》等黑名单,系统性地迫害东林党人,成为魏忠贤排除异己的暴力工具。
该集团在崇祯帝即位后遭到清算,《明通鉴》载崇祯二年(1629年)五彪成员均被列为“交结近侍律”判斩,最终田尔耕、许显纯伏诛,其余成员充军流放。这一历史事件被收录于《汉语大词典》"五彪"词条,作为明代特务政治的重要例证。
“五彪”是明代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专权时期的重要党羽集团,具体解释如下:
词源与定义 指魏忠贤豢养的五个掌管刑狱与杀戮的武臣。该词最早出自《明史·宦官传二·魏忠贤》,属于阉党集团“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中的核心层级。
具体成员 五人分别为:
职责与恶行 主要负责刑狱审讯与执行杀戮。他们利用东厂、锦衣卫等特务机构,以残酷手段迫害东林党人及反对魏忠贤的官员,史载其“拷掠惨酷,血肉狼藉”。
历史评价 崇祯帝即位后清算阉党,五人被列为仅次于文官集团“五虎”的次等罪臣,最终田尔耕、许显纯被处决,其余三人流放戍边。
补充说明:“彪”在古汉语中既指虎纹,也喻指勇猛或残暴之人,此处暗含五人如恶虎爪牙的贬义。该词现多用于形容结党作恶的暴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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