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代所设管理皇室内务的十二个衙门,各有掌印太监一员。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皇 明 祖训所载,设立内府衙门,职掌品级,立法垂后,亦尽善尽美……按内府十二监:曰司礼、曰御用、曰内官、曰御马、曰司设、曰尚宝、曰神宫、曰尚膳、曰尚衣、曰印綬、曰直殿、曰都知。”参阅《明史·职官志三》。
“十二监”是明代宫廷设立的管理皇室内务的十二个宦官机构,各设掌印太监主管事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十二监是明代内廷的核心管理机构,属于宦官衙门体系,具体包括: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每个监由掌印太监统领,正四品衔,下设少监、监丞等职。
十二监隶属“内官廿四衙门”体系(含四司八局),但十二监地位最高。其中司礼监因涉足政务,成为明代宦官专权的主要渠道,如魏忠贤等权阉均出自此监。
“太监”一词在明代专指十二监的主管宦官,后泛化为对所有宦官的称呼。十二监的设立体现了明代宫廷事务的高度制度化,但也为宦官干政埋下隐患。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机构的运作或历史案例,可参考《明史·职官志三》等文献。
《十二监》是指古代宫廷中的十二个监督部门,负责对皇帝和宫廷内外事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十二监》的拆分部首是“十”和“卩”,笔画数为13。
《十二监》最早出现在《晋书·仇池传》中,描述了晋惠帝十二年的宫廷状况。
《十二監》
在古代,一般使用篆书、隶书等字体书写汉字。《十二监》的古汉字写法可能与现代略有差异,但整体形状相似。
在古代,皇帝的权力受到《十二监》的监督和制约。
宫廷监督、监察、监管、监视、监令、宫廷事务、管理等
十二署、十二司、十二堂
无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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