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定名分。《韩非子·扬权》:“故审名以定位,明分以辩类。”
"审名"是汉语中一个复合词,由"审"与"名"两个语素构成。《说文解字》释"审"为"悉也,知审谛也",强调详查明辨之义;"名"本义为"自命也",指事物的称谓与实质。组合后,"审名"核心含义指通过细致考察来辨明事物名称与实质的对应关系,主要包含三个层面:
其一,名实关系的哲学思辨。该词可追溯至先秦名实之辩,《荀子·正名》提出"制名以指实",强调名称需准确反映事物本质。如《尹文子·大道上》所述"名者,命形者也",主张通过审慎定名实现名实相符。
其二,制度层面的名称审定。汉代郑玄注《周礼》时提及"审名号",指古代官职命名需经礼制审查。现代行政体系中延续该传统,如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地名需经民政部门审定。
其三,学术研究的术语规范。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纂的《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虽未单列"审名"词条,但其编纂原则强调"名从主人"的审定标准,与"审名"内涵相通。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收录相关用例,如《韩非子·扬权》"审名以定位"的行政管理理念。
(主要参考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许慎《说文解字》、王先谦《荀子集解》、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
“审名”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审定名分,强调通过详细考察来确定事物的名称或身份定位。以下是具体解析:
审名(shěn míng)指通过仔细审查、周密分析来明确事物的名称或名分。这一概念源自中国古代法家思想,强调通过严谨的界定来维护社会秩序。
“审名”结合了“审”的周密性和“名”的规范性,反映了古代对名称与实质关系的深刻思考。若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韩非子》原文或法家思想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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