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自掠取财物。《晋书·石勒载记上》:“﹝ 勒 等﹞简强壮五万为军士,老弱安堵如故,军无私掠,百姓怀之。”
私掠(sī lüè)是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非国家授权的私人武装船只对海上商船进行的劫掠行为,通常带有官方默许或变相授权的性质。以下从词典释义、字源构成及历史背景三方面详细解析: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定义:
私掠:指私人船只(尤指武装民船)在战时获得国家特许状后,对敌国商船进行的劫掠活动。这种行为介于合法海盗与军事行动之间,常见于16-18世纪殖民扩张时期。
此定义强调三个关键点:
本义为"个人、非官方",《说文解字》释为"自营谓之私",引申为不受公权管辖的行为。
原意为"夺取、抢夺",《广雅·释诂》注"掠,取也",特指武力劫掠行为。
二字组合凸显"以私人名义实施劫掠"的矛盾性——本质是暴力掠夺,却因官方授权获得半合法性。
私掠行为在大航海时代(15-17世纪) 达到高峰。欧洲殖民国家(如英国、西班牙)为削弱对手贸易实力,向私人船主颁发许可证,允许其攻击敌国商船并分赃战利品。例如:
"私掠"本质是国家支持的合法化海盗行为,其特殊性在于:
注:因未搜索到可直接引用的在线词典网页,本文释义综合《现代汉语词典》《国际法原理》及大英百科全书学术定义。建议查阅纸质权威辞书或学术数据库(如JSTOR)获取更详实文献。
“私掠”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sī lüè(或sī lüě),其核心含义为“私自掠取他人财物或权益”。以下是详细解释:
私掠指未经授权、以不正当手段掠夺他人财产或利益的行为,通常带有非法性和道德谴责意味。该词源于中国古代的海盗或军事活动,描述个体或群体未经官方许可的劫掠行为。
在西方历史中,“私掠”(Privateering)指国家授权私人船只在战时攻击敌方船只的行为,与中文语境中的“非法性”不同。例如,伊丽莎白时期的英国曾通过颁发“私掠许可证”扩大海上影响力。
“私掠”在中文语境中始终带有负面色彩,强调对他人权益的侵害;而西方历史上的“私掠”则存在合法化特例。两者需结合具体语境区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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