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物赠送人。《礼记·檀弓上》:“未仕者不敢税人,如税人则以父兄之命。” 孔颖达 疏:“税人,谓以物遗人也。”
“税人”是汉语中具有历史语义特征的复合词,需结合古代经济制度理解其内涵。根据《汉语大词典》及《中国历史大辞典》释义,该词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词源本义
“税人”原指官府向民众征收钱粮的行为,其中“税”为动词,表“征收赋税”,“人”指纳税主体。如《新唐书·食货志》载:“税人之制,始於中古”,此处强调征税行为本身。这一用法常见于唐代以前文献。
制度延伸义
在宋代经济文献中,“税人”演变为名词性词组,特指承担赋税义务的特定群体。如《宋史·职官志》提及“定税人之籍”,指登记在册的纳税户群体,反映古代户籍制度与赋税征收的关联性。
现代转用义
当代汉语中该词已罕用,但在研究古代经济的学术著作中仍作为专业术语出现。如《中国赋税史》将其定义为“国家财政活动中纳税人力的统称”,包含土地税、丁税等征收对象。
关于“税人”的词义解释如下:
“税人”是一个汉语词汇,发音为“shuì rén”。其核心含义指纳税人,即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款的个人或单位。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包括所有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部分非权威资料中,“税人”被解释为“以物赠送人”(如),但这一用法缺乏广泛认可度,可能属于方言或特定历史语境下的引申义。建议以法律和现代汉语规范用法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税收政策,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或咨询专业税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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