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法官的别称。《鹖冠子·王鈇》:“治不踰官,使史李不误,公市为平,生者不喜,死者不怨。”
由于目前权威的《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工具书中均未收录“史李”这一词条,其释义无法从正规词典学角度进行系统性阐释。根据历史语言学研究成果,“史李”可能为以下两种情况的合称:
姓氏复合
在古汉语中,“史”与“李”均为常见姓氏,二者连用可能指代两个家族联姻或合作,例如《通志·氏族略》记载的“复姓多源于官职或世族联合”。需结合具体历史文献(如族谱、地方志)考证其源流。
职官误记
“史”可指古代史官(如太史、内史),“李”或为“理”的通假字,代指司法官职(如大理寺)。《周礼·秋官》载“司寇掌刑典,属官有理、史”,两者职能或有交叉。此说需进一步比对出土简帛与传世文献。
由于该词缺乏明确词典学依据,建议使用者结合上下文语境判断其含义,或提供更多语料背景供学者研究。对古汉语疑难词义,可参考中华书局《古代汉语词典》或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文字诂林》等工具书。
“史李”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史李”指古代法官的别称,主要用于司法领域,强调其职责的公正性与专业性。该词出自战国时期的道家典籍《鹖冠子·王鈇》,原文为:“治不踰官,使史李不误,公市为平,生者不喜,死者不怨。” 此句意为:治理不超越职权,使法官(史李)公正无错,市场交易公平,生者不怨恨,死者无遗憾。
历史背景
“史”在古汉语中可指掌管记载史实的官员,而“李”可能与司法职能相关(如李树象征公正)。两者结合后,逐渐演变为对法官的特定称谓。
使用场景
该词多用于描述古代司法体系,强调官员的职责界限与司法公正性。例如《鹖冠子》中通过“史李”体现法治理想。
部分资料(如)提到“史李”作为成语形容历史名人或杰出人物,但此说法未见于权威典籍或主流辞书,可能是现代误读。建议优先参考《鹖冠子》及汉典等古籍释义。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鹖冠子》原文或《汉语大词典》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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