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eak off a marital engagement] 退婚
犹退婚。《醒世恒言·陈多寿生死夫妻》:“原来 朱世远 初次退亲,甚非本心,只为浑家逼迫不过。”《红楼梦》第十五回:“ 张 家欲待退亲,又怕守备不依。” 赵树理 《邪不压正》:“ 高工作员 说,只要男女本人有一个不情愿,就能提出理由来,到区上请求退亲。”
退亲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汇,指解除婚约的行为。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阐释:
解除婚约关系
指男女双方(或由双方家庭主导)正式取消之前订立的婚约。在古代及传统社会,婚约具有法律或社会契约效力,“退亲”意味着对这种契约关系的废止。这区别于恋爱关系的结束,特指已“定亲”(订婚)后的解除行为。
传统婚俗程序的反向操作
在遵循“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传统婚俗中,“纳征”(下聘礼)标志着婚约正式成立。“退亲”则需履行反向程序,如退还聘礼/嫁妆(常称“退聘”),并可能涉及书面文书(如退婚书),以示婚约解除的公开性与正式性。
社会与法律约束下的行为
历史上,“退亲”并非随意之举,常受礼法约束。例如《唐律疏议》规定,若女方无正当理由悔婚(即“女方退亲”),主婚人需受杖刑,且须追还聘财;男方悔婚则不得索回聘财。这反映了古代法律对婚约稳定性的维护及对“退亲”行为的严格规制。
文学与社会现实中的体现
该词频繁出现在古典文学作品中,用以刻画人物关系或社会冲突。如《红楼梦》等小说中,“退亲”情节常关联家族利益、个人命运转折。现实中,“退亲”原因多样,包括:发现对方隐瞒重大缺陷(如恶疾)、家道中落、另攀高枝、八字不合等,常引发社会纠纷。
现代语境下的演变
随着社会变迁和《婚姻法》的实施,传统“婚约”的法律效力弱化,“退亲”一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降低,更多被“解除婚约”“退婚”等表述替代。但其承载的“解除既定婚约关系”的核心语义及历史文化内涵依然保留。
权威参考来源:
“退亲”是一个汉语词汇,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退亲(tuì qīn)指解除已定的婚约,即双方或一方在婚姻约定后提出终止关系的行为,俗称“退婚”。例如《红楼梦》中张家因纠纷欲退亲,或因家庭变故被迫退亲的故事情节。
历史背景
该词常见于古代文学和传统社会,如《醒世恒言》提到“朱世远初次退亲,甚非本心”,反映退亲多因家族压力或变故。
现代语境
如今“退亲”多用于小说或历史叙述,口语中常用“退婚”替代,如“因矛盾退亲后,两家关系破裂”。
如需更多例句或文化背景,可参考《红楼梦》《醒世恒言》等古典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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