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统辖治理。《史记·郦生陆贾列传》:“继五帝三王之业,统理中国。” 汉 徐干 《中论·务本》:“明足以照见四方,智足以统理万物,权足以变应无端。” 宋 欧阳修 《问进士策》之一:“夫内设公卿、大夫、士,下至府史胥徒,以相副贰;外分九服,建五等,差尊卑,以相统理,此 周 礼之大略也。”
"统理"作为汉语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字形结构与文献应用两个层面解析。从构词法看,"统"字本义指丝的头绪(《说文解字》),引申为总领、纲纪;"理"字原指治玉(《韩非子·和氏》),后衍生出治理、管理的含义。二者组合形成的"统理",在《汉语大词典》中被定义为"全面治理"或"统筹管理",强调系统化与整体性的管理方式。
在历史文献中,《汉书·翟方进传》"统理阴阳"的记载,体现该词蕴含天人合一的治理哲学。三国时期《典论·论文》"盖文章,经国之大业"的论述,则拓展了"统理"在文化领域的应用维度。现代语义学研究表明,该词在当代多用于描述系统管理、资源整合等场景,如《现代汉语应用词典》将其释为"系统化地处理事务"。
权威辞书《辞海》特别指出,"统理"在古代政治语境中常与"纲纪"并称,如《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统理纲纪,整饬法度"的用例,突显其作为治国方略的制度属性。语用学角度分析显示,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多用于书面语体,具有庄重、严谨的修辞色彩。
“统理”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统理”指统一管理和处理事务,强调通过整合资源、协调各方来维持事物的有序运行。其中,“统”意为统一、整合,“理”指管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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