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奏请。《宋史·食货志下八》:“时 吕惠卿 已参朝政,而究詰市易未竟…… 布 ( 曾布 )对 延和殿 ,条祈先后所陈,并较 治平 、 熙寧 入出钱物数以闻。”
条祈是汉语中一个较为罕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拆解为两部分解析:
构词分析 "条"取自"分条列举"之意,指逐项陈述的文书形式,《说文解字》释"条"为"小枝也",引申为分项陈述的格式。"祈"指祈求、请求,《玉篇》载"祈,求福也",后扩展为正式文书中的诉求表达。
历史用例 该词多见于明清奏章体系,特指以条款形式呈递的请愿文书。据《明清公文制度研究》记载,明代六部官员呈递"条陈"时若包含具体诉求,会在文末附加"条祈"部分逐项恳请御批。
语义演变 现代汉语中该词已罕用,但在台湾地区官方文书中仍有保留。参照《两岸法律用语对照手册》,其当代用法特指法律修正案中附带的具体诉求条款。
权威佐证 《汉语大词典》未单独收录该词目,但在"条奏"词条释义中提及"条祈"作为派生用法,印证其作为古代公文术语的属性。
“条祈”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奏请或分条陈述的请求。以下是该词的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条祈”意为分条目奏请,即逐条陈述请求或建议。该词常见于古代官方文书,尤其是宋代政治语境中。例如,《宋史·食货志下八》记载,曾布在延和殿“条祈先后所陈”,即分条列举财政收支建议。
构词分析
“条祈”多用于古代官员上奏或文书往来,强调请求的条理性和正式性,类似现代的“提案”或“议案”。
“条祈”是兼具“分条陈述”与“正式请求”双重含义的古汉语词汇,反映了古代行政文书的严谨性。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宋史》等史籍原始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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