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put out money at interest
expand; give out; put; set; set free
【医】 discharge
【经】 put
benefit; favourable; profit; sharp
"放利"在汉英词典中通常指通过放贷行为获取利息收益的经济活动。《汉英综合大辞典》将其解释为"lending money at interest",强调资金出借与利息回报的关联性。作为中国传统金融术语,该词常见于以下三个维度解析:
金融行为本质
指个人或机构将闲置资金以约定利率出借的经济行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0条关于利息约定的法律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将其归类为信用风险业务。
历史演变特征
据《中国金融史》记载,该行为可追溯至西周时期的"子钱家"制度,明清时期形成系统化的票号放贷体系。现代银行体系建立后,逐步规范为持牌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
风险管控要求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通知》明确规定,年利率超过同期LPR四倍即构成高利放贷。国家发展改革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对违规放贷行为设有信用惩戒机制。
该术语在《经济学术语手册》中被纳入"非银行信贷"研究范畴,与商业银行信贷形成互补关系。世界银行《全球金融发展报告》数据显示,中国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占总信贷存量的18%-22%。
关于“放利”一词的解释,根据现有资料可分为以下两种角度:
字面组合
语境推测
在古汉语或特定领域(如商业),可能指通过投资、借贷等行为获取收益,但需具体上下文佐证。
根据姓名学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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