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atural succession
of course; sure; in all conscience; without doubt
carry on; accede; come into; come to; inherit; succeed
【经】 hereditament; inherit
当然继承(Automatic Inheritance)指在法定继承情形中,继承人无需主动申请或履行额外法律程序即依法取得被继承人财产权利及义务的法律行为。该概念源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体系,核心特征为继承关系的效力自被继承人死亡时自动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1条,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所有权即刻转移至法定继承人名下,且不因继承人未声明放弃而影响其效力。此制度设计旨在保障继承法律关系稳定性,避免遗产权利长期悬而未决。
在法律实践中,当然继承的适用范围包括:
权威法律数据库LexisNexis指出,当然继承制度与英美法系的"probate"(遗嘱认证)制度形成鲜明对比,后者要求法院介入确认继承权。我国采用当然继承模式,体现了民法体系对私法自治原则的贯彻。
当然继承是法律领域中关于遗产或权利义务自动转移的核心概念,其含义和特点如下:
1. 定义与核心特征
当然继承指继承人无需主动作出接受表示,即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自动取得遗产及相关的权利义务。这种制度体现了“概括继承”原则,即继承人既享有遗产权益,也需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如存在),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
2. 法律依据与适用范围
3. 例外情形
继承人可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放弃继承权,此时不适用当然继承规则。此外,若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遗产价值,继承人可选择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4. 与其他继承方式的区别
5. 社会意义
该制度简化了继承流程,减少纠纷,确保财产稳定传承,同时平衡了继承人与债权人的利益。
示例:甲去世后,其子乙未声明放弃继承,则甲名下的房产和未偿还贷款均自动由乙继承。乙需用房产价值偿还贷款,超出部分无义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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