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ad valorem import duty
【法】 ad valorem
【经】 import duties; impost; inwards; trade barrier
从价进口税(Ad Valorem Import Duty)是以进口商品的价值为计税基准征收的关税类型,其税率通常以商品完税价格的百分比形式呈现。这一税收机制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其核心特征是税收金额与商品价值直接关联,而非根据商品数量或重量计算。例如,若某国对汽车征收10%的从价进口税,价值20万美元的进口汽车需缴纳2万美元税款。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海关估价协议》,完税价格一般基于交易中实际支付或应付的价格确定,包含运输、保险等附加费用。中国海关总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这种计税方式既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又能适应不同价值层级商品的调节需求。
OECD研究报告指出,从价税相较于从量税更具市场弹性,能有效应对通货膨胀对税收体系的影响。但同时也需注意其可能引发的价格申报不实等监管挑战,这要求海关部门建立完善的价格核查机制。
从价进口税是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百分比税率征收的关税。以下为详细解释:
从价进口税的应征税额计算公式为: $$ text{应征税额} = text{完税价格} times text{从价税率} $$ 其中:
示例:进口手表5600只,完税价格每只95美元,税率15%,则税额为: $$ 95 times 5600 times 15% = 79,800, text{美元} $$
海关依据以下原则核定完税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完税价格和税率需依法核定。
如需了解更多具体税率或案例,可参考海关官方文件或专业税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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