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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力英文解释翻译、抵押权力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power of mortgage

分词翻译:

抵押权的英语翻译:

hypothec; lien
【经】 hypotheca; hypothecation; mortgage

力的英语翻译:

all one's best; force; power; puissance; strength
【化】 force
【医】 dynamo-; ergo-; force; potency; potentia; Power; stheno-; strength; vis

专业解析

抵押权力(Mortgage Power)在汉英法律语境中的核心含义是指债权人(抵押权人)对债务人(抵押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享有的法定优先受偿权。该术语需严格区分于“抵押权利”,强调其作为法定担保物权的强制执行力特征。以下从三个维度解析:


一、法律定义与英文对应

中文“抵押权力”的规范法律表述为抵押权,对应英文术语"Mortgage Lien" 或"Right of Mortgage"。其本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4条规定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四分编担保物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20年施行)


二、权力行使的核心要素

  1. 主体特定性

    仅抵押权人(如银行、金融机构)享有行使权力,抵押人仅有配合义务。

  2. 客体范围

    可抵押财产包括不动产(房屋、土地)、动产(设备、车辆)及财产权利(如建设用地使用权),禁止抵押人身属性财产(民法典第399条)。

  3. 优先受偿顺序

    抵押权人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同一财产多重抵押时,按登记时间确定清偿顺序(民法典第414条)。


三、与相近术语的区分

提示:因未搜索到相关网页,建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官方文本及《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Lien”词条以获取权威定义。实务中需结合具体法域判断术语适用性。

网络扩展解释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指债权人(抵押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转移占有的抵押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情形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下是详细解析:

一、核心概念

  1. 定义
    抵押权是债权人通过抵押协议,在债务未清偿时对抵押财产享有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例如,甲向银行借款并以房产抵押,银行即成为抵押权人,若甲违约,银行可拍卖房产优先受偿。

  2.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94条,抵押权设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 抵押财产为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或有权处分;
    • 不转移财产占有;
    • 担保范围覆盖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

二、主要特征

  1. 担保物权属性
    抵押权属于价值权,通过支配抵押财产交换价值保障债权实现,而非直接使用财产。

  2. 不转移占有
    抵押期间,抵押人仍可占有、使用抵押物(如房屋居住、土地耕种),但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

  3. 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


三、抵押权的分类

分类依据 类型 特点
债权是否特定 一般抵押权 担保特定债权,法律关系明确(如单一贷款合同)
最高额抵押权 担保未来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风险限额固定(如循环授信)
抵押财产类别 不动产抵押权 标的为土地、房屋等,需登记生效
动产抵押权 标的为设备、车辆等,登记对抗第三人

四、权利与限制

  1. 抵押权人的权利

    • 保全权:当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可要求停止侵害或提供担保;
    • 处分权:协议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2. 抵押财产的限制
    以下财产不得抵押:

    • 土地所有权、集体公益设施(如学校、医院);
    • 所有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 依法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五、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

抵押权与质权、留置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占有:

如需了解抵押权实现程序或具体案例,可参考《民法典》第410条及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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