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notice of lack of conformity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货物不符通知"(Notice of Non-Conforming Goods)是买方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39条行使权利的重要程序。根据CISG第38条规定,买方应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若发现品质、数量或包装与合同约定不符,需在发现或理应发现不符情形后合理期限内(最长不超过两年)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
该通知须包含三个核心要素:①具体描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②提供检验报告或第三方认证文件作为佐证;③明确提出补救要求(如退货、换货或降价处理)。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4条也规定,银行处理单据时若发现单货不符,须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拒付通知。
根据世界海关组织《京都公约》,进口方海关在查验中发现货物与申报不符时,同样会签发官方不符通知单,此时收货人需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申报或申请货物处置方案。此类法律文书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索赔时效和举证责任分配,具有重要法律意义。
货物不符通知是国际贸易中的法律术语,指买方在发现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向卖方发出的正式告知。以下是具体解释:
货物不符通知是买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关键步骤。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39条,买方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将货物不符情况通知卖方,否则丧失索赔权()。其作用包括:
英文对应为“Notice of Lack of Conformity”()。实际贸易中,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通知期限和形式,以降低风险()。
如需了解不同国家法律的具体差异(如中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可进一步查阅国际贸易法或合同条款的专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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