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accounting evidence
accountant; accounting; treasurer
【计】 ACCNT; accountion
【经】 accounting
attestation; evidence; proof; telltale; testimony; witness
【医】 testimony
【经】 attestment; evidence; exhibit; proof; testimony
会计证据(Accounting Evidence)指在财务审计与核算过程中,用于验证企业经济业务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的书面或电子记录。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定义,会计证据需具备可验证性、相关性和完整性,例如原始发票、银行对账单、合同协议等文件均属于典型证据类型。
在实务中,会计证据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跨语言环境下,"会计证据"对应的英文术语为"Accounting Evidence",其内涵在《牛津会计词典》中被界定为"任何能证实财务报表声明的有形材料"。
会计证据是指在会计活动中用于记录、证明经济业务真实性及合规性的各类书面或电子文件,是会计核算、监督和报告的基础。其核心作用在于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可追溯性,具体分析如下:
会计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文件:
会计证据不同于法律证据,其范围更聚焦于财务活动记录,但部分文件(如合同、银行对账单)可能同时具备双重属性。电子凭证的普及也推动了会计证据形式的数字化发展。
如需进一步了解会计凭证分类或管理规范,可参考会计实务教材或《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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