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passed dividend
【经】 past due; stale dated
not
announce; promulgate; publicize; publish; put up; promulgation; publication
【经】 publish; release
dividend
【经】 dividend on shares
在财务会计领域,"过期未公布的股利"(Overdue Undeclared Dividend)指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决议但未在法定期限内正式对外公告的股利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6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支付。该概念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国际会计准则IAS 10明确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宣布的股利不应确认为负债,但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已决议未支付的股利须在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这种现象可能导致投资者关系受损,并引发证监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45条的监管关注。
权威参考文献:
"过期未公布的股利"并非标准的财务术语,但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解释:
股利的基本概念 股利是公司向股东分配的利润,包含股息和红利两种形式。常规流程是公司先发布股利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正式公布并发放。
可能存在的两种理解
注:建议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公告,若遇股利发放异常,可通过交易所互动平台咨询或查阅定期报告。正式财务操作中,建议以《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应付股利"等标准科目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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