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encible
national defence
【法】 national defense
arms; sol***rs
国防兵(National Defense Personnel)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依法履行兵役义务、承担国土防御职责的现役和预备役军事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防法》规定,国防兵体系包含义务兵、志愿兵、军官及预备役人员等不同类别。
其核心职责体现在三方面:
在汉英军事术语对照中,"国防兵"对应"National Defense Forces",特指解放军现役部队中的基础战斗单元。该术语区别于"Armed Police"(武装警察)和"Reservists"(预备役人员),主要承担传统军事防御职能。
国防兵是指国家武装力量中履行国防义务、承担保卫国家安全职责的士兵群体。以下是关于该词的具体解释:
基本定义
国防兵是实行义务兵与士官相结合兵役制的军事人员,主要职责是接受军事训练、执行国家安排的国防任务,包括备战、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行动。
兵役制度特点
职能范畴
作为“保卫国家的正规军”,其任务涵盖边境防御、军事设施维护、社会安全保障等,属于军人职业体系中的基础组成部分。
与“军人”的关联性
国防兵属于广义军人范畴,但“军人”还包括军官、文职等更广泛群体,而国防兵特指通过义务兵役制或士官制度服役的士兵。
扩展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防兵的征召和培训遵循国家统一规划,体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原则。需注意,不同文献中对“国防兵”的定义可能存在表述差异,建议参考官方文件获取权威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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