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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职人员的特权英文解释翻译、神职人员的特权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privilege of clergy; privilegium clericale

分词翻译:

神职人员的英语翻译:

clergy; reverend

特权的英语翻译:

franchise; *******; liberty; peculiar; prerogative; privilege
【经】 prerogation; privilege

专业解析

"神职人员特权"在汉英对照语境中可定义为:宗教职能人员在法律、礼仪及社群管理层面享有的特殊权利(special privileges of clergy),其核心包含以下三个维度:

  1. 法律豁免权(Legal Immunity) 历史上源自欧洲中世纪的"benefit of clergy"制度,允许神职人员脱离世俗法庭审判。现代社会中,该特权多体现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37条规定的宗教使团豁免权,以及部分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中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税收减免。

  2. 仪式专属性(Sacramental Exclusivity) 根据《天主教法典》第900-911条,仅受祝圣的神职人员(ordained clergy)具备主持圣餐、告解等七件圣事的法定资格。新教传统中,此特权延伸至牧师(pastor)对婚礼、葬礼等仪式的专属主持权。

  3. 道德评判豁免(Moral Judgment Immunity) 参照《宗教法人法》实施细则,神职人员在履行牧灵职责时,其基于教义作出的道德判断(如忏悔室内的告解内容)享有司法免证特权,该原则在英美法系中称为"priest-penitent privilege"。

该术语的汉英对应需注意:中文"特权"在英语语境中对应"privilege"(法定权利)而非"prerogative"(君主特权),其权限边界受《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宗教信仰自由条款制约。当代宗教改革中,圣公会等教派已通过《神职平权法案》逐步消减此类特权。

网络扩展解释

“神职人员的特权”通常指在宗教体系或法律框架下,神职人员因其职位而享有的特殊权利。根据不同宗教和历史文化背景,具体内容有所差异,但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1.宗教职能相关的特权

2.法律与司法特权

3.经济与社会地位特权

4.文化或种姓特权(特定地区)

需注意的义务平衡

神职人员在享有特权的同时,通常需履行严格义务,如坚守独身、忠诚履行教职、定期自省忏悔等。此外,特权范围受时代和地域影响,现代社会中许多传统特权已被法律限制或废除。

以上内容综合了宗教、法律及历史背景,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可参考相关网页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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