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beneficiary endorsement
be benefited; benefit; profit by
endorsement; repeat a lesson
【经】 backing; endorse; endorsement
受益背书(Beneficial Endorsement)是票据法中的专业术语,指持票人(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字,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受益人),使其成为票据的新权利人。其核心含义包含以下要点:
背书人通过签字将票据收款权转让给被背书人(受益人),被背书人获得票据法赋予的完整权利,包括请求付款和追索权(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27条)。
票据背书的签章必须连续,确保权利转移链条完整,受益人的权利主张需以连续背书为证明(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Beneficial"强调被背书人作为实际受益人获得票据权益;"Endorsement"源于拉丁语 indorsum(背面书写),指在票据背面签署完成转让(参考《布莱克法律词典》"Endorsement"词条)。
企业将商业汇票受益背书给银行,银行成为受益人并支付贴现款(案例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
在信托受益权转让中,背书用于明确受益人权益(参考《信托法》第48条)。
类型 | 受益背书 | 普通转让背书 |
---|---|---|
权利归属 | 被背书人为直接受益人 | 被背书人可再次转让 |
法律效力 | 产生完全权利转移 | 可能附带限制条件 |
(注:因法律条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以官方出版物名称及条款号为准。)
“受益背书”是“受益”与“背书”两个词语的组合,需结合各自的含义进行解释:
受益
指得到好处或利益。例如:“受益匪浅”表示因某事获得极大启发或帮助。反义词为“受害”(如)。
背书
包含两层含义:
“受益背书”通常指通过背书行为使特定对象(受益人)获得权益,常见于以下场景:
“受益背书”的核心是通过书面或行动的支持/转让,使目标方获得实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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