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实现原则英文解释翻译、收入实现原则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经】 revenue realization principle
分词翻译:
收入的英语翻译:
earning; include; income; ingather; ingathering; means; receipt; revenue
【医】 admit
【经】 earnings; incomings; proceeds; receive; revenue income; takings
实现原则的英语翻译:
【经】 realization principle
专业解析
收入实现原则(Revenue Realization Principle),在会计领域又称收入确认原则(Revenue Recognition Principle),是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下的核心会计准则之一。它规定了企业应在何时、以何种金额将收入正式计入财务报表,确保收入的记录真实反映经济实质而非现金流时点。
核心含义:
该原则要求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关键条件才能确认:
- 已实现(Realized)或可实现(Realizable): 企业已将商品或服务提供给客户,并已收到现金或取得了收取现金的确定权利(如应收账款)。这里的“可实现”强调收取款项具有高度可能性,并非必须立即收到现金。
- 已赚取(Earned): 企业已实质上完成了为获取该收入所需履行的义务或责任,即与收入相关的核心活动(如生产商品、提供服务、转让资产使用权)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
汉英术语对照与详解:
- 收入 (Shōurù) - Revenue/Income: 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 实现 (Shíxiàn) - Realization: 指商品、服务或其他资产转换为现金或现金索取权的过程。在收入确认语境下,强调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确定性。
- 原则 (Yuánzé) - Principle: 指指导会计实务的基本规则或信条。
- 收入实现原则 (Shōurù Shíxiàn Yuánzé) - Revenue Realization Principle: 特指关于收入应在何时、何种条件下确认的会计基本原则。
- 权责发生制 (Quánzé Fāshēng Zhì) - Accrual Basis: 收入实现原则是其核心组成部分,要求收入在赚取时确认(无论款项是否收到),费用在发生时确认(无论款项是否支付),以匹配收入与费用。
- 已赚取 (Yǐ Zhuànqǔ) - Earned: 指企业已完成向客户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实质性履约义务。
- 已实现/可实现 (Yǐ Shíxiàn/Kě Shíxiàn) - Realized/Realizable: 指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应用场景举例:
- 商品销售: 通常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如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此时收入已赚取且已实现(收到现金或形成应收账款)。
- 服务提供: 在服务完成时或根据履约进度(如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前提是服务已提供(已赚取)且收款有保障(可实现)。
- 长期合同: 如建造合同,通常按履约进度(如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因为随着工程进展,收入在持续赚取,且客户通常按进度付款(可实现)。
- 预收账款: 收到客户预付款时,不能确认收入。只有当企业履行了相关义务(如交付商品或服务)后,才能将预收款转为收入。
权威参考依据:
- 中国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权责发生制基础,并在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CAS 14) 中详细规定了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识别合同、识别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分摊交易价格、在履约义务履行时/履约过程中确认收入),其核心精神与收入实现原则一致,强调控制权转移(可视为“已赚取”)和收款权的取得(可视为“可实现”)。具体条款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准则原文(财政部官网或指定出版物)。
- 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IFRS 15) 同样采用五步法模型,核心要求是企业在“将所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这同样体现了“已赚取”和“可实现”的要求。该准则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
- 美国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会计准则汇编第606号——源于客户合同的收入》(ASC 606) 也采用了与IFRS 15趋同的五步法模型。其核心概念“控制权转移”是判断收入是否“已赚取”的关键里程碑。
收入实现原则是财务会计的基石,它要求收入的确认必须基于经济实质而非现金流动。企业必须在证明其已实质性地完成了赚取收入的义务(已赚取),并且有合理保证能够收到相应的经济利益(已实现或可实现)时,才能将收入计入利润表。这一原则确保了财务报表中收入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评估企业的真实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至关重要。该原则是现代收入确认准则(如CAS 14, IFRS 15, ASC 606)的理论基础和核心要求。
网络扩展解释
收入实现原则(又称实现原则或变现原则)是会计核算的核心原则之一,用于确定企业何时确认收入,确保财务报表的客观性和可靠性。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基本定义
收入实现原则规定,企业应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确认收入:
- 交易完成:商品销售或服务履行已经完成;
- 现金或收款权取得:企业已取得现金或收取现金的权利(如应收账款);
- 所有权转移: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买方,或服务已实质性完成。
2. 核心要点
- 确认时点:通常以商品销售或劳务履行为标志。例如,销售商品后即使未立即收到现金,只要形成应收账款,即可确认收入。
- 客观计量:销售时的市场价格为入账提供客观依据,避免主观估值。
- 例外情况:长期工程合同可按完工进度比例确认收入;分期收款销售可在实际收到现金时确认。
3. 理论依据
该原则的合理性基于以下理由:
- 过程完成:销售后收益过程结束,成本和价格可准确计量;
- 市场标准:交换价格反映资产公允价值;
- 权责清晰:所有权转移意味着交易风险转移至买方。
4. 与资本保全理论的关系
尽管收入实现原则是会计基础,但部分资本保全理论认为其存在局限性,例如未考虑资产市价变动对收益的影响。
5. 实务中的确认条件
根据会计准则,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
- 商品/服务已交付且义务完成;
- 收入金额可可靠计量;
-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收入实现原则通过规范收入确认时点,保障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但在特殊交易(如长期合同)中需灵活调整,以适应实际业务需求。如需完整内容,可参考会计网()、MBA智库()等权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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