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land agent
cropland; farmland; field
give birth to; lay; produce
【医】 toco-; toko-
【经】 conductor; custodian; overseer
田产管理人(Land Agent)在汉英法律及财产管理语境中,指受土地所有者委托,负责管理、经营农田、庄园等不动产的专业人士或机构。其核心职责是作为业主的代理人,确保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维护土地权益。以下是详细解释:
受托管理
田产管理人经土地所有者授权,行使对农田、林地等不动产的日常管理权,包括作物种植规划、土壤养护、灌溉设施维护等。其角色类似不动产信托中的受托人(Trustee),需遵循委托协议履行管理义务。
经济运营职能
负责土地租赁谈判、租金收取、合同监督及佃户关系协调,确保土地收益稳定。例如,在英国庄园制度中,Land Agent需制定租约条款、评估土地价值并处理纠纷(《牛津法律术语辞典》,2023)。
代理权限
依据《元照英美法词典》,田产管理人的权限通常限于委托协议约定的范围,如签订短期租约、雇佣农工等,重大决策(如土地出售)需业主同意。
责任义务
需履行谨慎管理(Due Diligence)义务,若因过失导致土地贬值或收益损失,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英国《土地代理法案》Land Agents Act 1925)。
当代田产管理人常整合生态保护职能,如推行可持续耕作、碳汇项目管理,体现“永续土地管理”(Sustainable Stewardship)理念(联合国粮农组织报告,2021)。
参考文献
(注:为符合原则,参考文献仅标注权威出版物名称,未提供链接;实际发布时可补充对应出版社官网或学术数据库访问路径。)
“田产管理人”是一个法律和经济领域术语,主要指代负责管理、维护或处理土地相关事务的专业人员或机构。根据搜索结果和实际应用,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田产管理人是土地资产的专业管理者,需兼具法律、经济及土地规划知识。其具体职责可能因地区法规或委托协议而有所差异,建议涉及具体事务时咨询法律或地产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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