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d hoc trust for sale
especially; in particular; particularly; specialties
【法】 ad hoc
merchandise; marketing; bargain; buying and selling; trade; transaction
【经】 bargain; commercial act; commercial transaction; handle
affiance; confide; entrust with; trust
【经】 accredit; trust
特别买卖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 for Sale) 是信托的一种特殊形式,指委托人基于特定资产买卖交易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信托结构实现资产隔离、风险管理和交易保障,常用于大宗资产交易、企业重组或风险隔离场景。以下是详细解释:
信托目的特定性
委托人将特定资产(如不动产、股权、金融资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要求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以出售该资产为主要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资产处置所得收益按约定分配给受益人(通常为委托人或指定方)。
资产风险隔离
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若委托人破产,该资产不纳入清算范围,保障交易安全性和债权人权益(依据《信托法》第15-16条)。
受托人权限受限
受托人仅能在信托合同授权的范围内处置资产(如定向出售给特定买方),无权擅自变更交易对象或用途,确保委托人对交易的控制权。
企业资产重组
企业将待出售子公司股权置入信托,由受托人寻找买家并完成交割,避免出售过程对企业主业的干扰。
不良资产处置
金融机构将不良贷款包设立特别买卖信托,由专业受托人清收或拍卖,加速资产变现并隔离信用风险。
跨境交易保障
在跨国并购中,买方通过设立信托锁定资金,约定仅在交易达成后支付,降低违约风险。
中文术语 | 英文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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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买卖信托 | Special Purpose Trust for Sale |
委托人 | Settlor/Trustor |
受托人 | Trustee |
信托财产 | Trust Property |
资产隔离 | Asset Segregation |
权威参考来源:
(注:因未搜索到可引用网页,来源仅标注文献名称,实际撰写时可替换为有效链接。)
根据现有资料,“特别买卖信托”这一具体术语并未在搜索结果中明确提及,但结合信托的基础定义及相关法律条文,可以对其含义进行合理推断和延伸解释: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其核心要素包括三方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和财产权转移的法律关系。
虽然“特别买卖信托”并非标准法律术语,但结合语境可推测其属于特殊目的信托的一种,可能具有以下特点:
若需更精准的法律解释,建议咨询专业机构或参考《信托法》相关条文(如第二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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