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j. 可解雇的
The feelings of the lower-status party may be discounted in two ways : by considering them rational but unimportant or by considering them irrational and hence dismissible .
较低地位的这群人的感觉将在两个方面被打折扣:理性的看待她们但是并不重要或者不理性的看待她们但是因此不予理会。
“dismissible”是一个形容词,主要用于法律和职场语境,描述某事物或某人因特定原因可被驳回、解雇或不予考虑的特性。其含义根据使用场景有所区别:
法律领域
指案件、指控或诉求因证据不足、程序错误等原因可被法院驳回。例如,若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主张,法官可判定案件为“dismissible”(可驳回的)。这一用法常见于英美法系,参考《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对“dismissible”的定义。
劳动关系领域
指员工因严重违纪、失职等行为符合解雇条件。例如,在雇佣合同中约定“dismissible offenses”(可解雇的过失行为),如泄露商业机密或多次旷工。此释义与《美国劳工关系法案》(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中对解雇条款的描述一致。
日常用语延伸
在非正式场景中,也可形容观点、建议因缺乏合理性而被忽视。例如:“His argument was easily dismissible due to logical flaws.”(他的论点因逻辑缺陷容易被驳回。)
该词源自动词“dismiss”(驳回/解雇),后缀“-ible”表示“可被……的”。使用时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其指向的行为主体(如法官、雇主)及依据(如法律条款、合同规定)。
dismissible 是形容词(adjective),主要含义为“可解雇的”或“可免职的”。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释义
该词描述某事物或人因符合特定条件而可能被解除职务或雇佣关系,常见于职场或法律语境。例如:
词源与构成
由动词dismiss(解雇/解散)加后缀-ible(表示“可…的”)构成,字面含义为“可被解雇的”。动词dismiss 本身包含“解散团队”“驳回请求”等延伸含义。
应用场景扩展
近义词与反义词
发音与变形
该词强调“可被终止”的潜在属性,需根据上下文判断具体指向解雇、驳回还是关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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