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可让与性;可疏远性;可转让性
In the institutionalized education, educative power is exercised mainly by the body politic, schools and teachers, which embo***s the alienability of educative power.
在制度化教育中,教育权力的行使主要由国家、学校和教师来承担,这是教育权力让渡性的体现。
n.|assignability/transferability;可让与性;可疏远性;可转让性
"alienability"(可让与性)是法律和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指财产或权利是否能够被所有者转移给他人。该术语源于拉丁语"alienare",意为"转移所有权"。以下从专业角度进行解释:
法律视角
在英美财产法中,alienability默认适用于大多数动产和不动产(Black's Law Dictionary, 第11版)。例如房屋所有权可通过买卖实现转让,专利可通过许可协议转移使用权。但部分权利受限制,如人身权(投票权)和特定信托资产不可让与。
经济学意义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完整的alienability是市场有效运作的基础,允许资源通过自愿交易达到最优配置(The Wealth of Nations, Book I Chapter II)。现代产权理论强调,清晰的可让与规则能降低交易成本,促进资本流动。
例外情形
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209条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物品(如文物、战略物资)可能被限制转让。劳动法领域也存在限制,例如《公平劳动标准法》禁止工人自愿出售最低工资保障权。
权威参考文献:
“alienability”是一个法律和语言学领域的专业术语,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指某事物(如财产权、法律权利等)可被转让或转移的特性,中文译为“可让与性”或“可疏远性”。例如,在财产法中,若一项权利可被合法转移给他人,则具有alienability。
在部分语言(如Tlingit语、Rama语、Paama语)中,alienability作为语法概念,用于区分所有关系的类型。例如,表示“可转让的所属关系”(如“我的书”)与“不可转让的所属关系”(如“我的母亲”)时,语法结构可能不同。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语言中的语法规则或法律案例,可参考相关领域的专业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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