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征收的租稅。 元 薩都剌 《早發黃河即事》詩:“丑婦有子女,鳴機事耕疇。上以充國稅,下以祀松楸。” 清 馬建忠 《適可齋記言》卷一:“外加國稅若幹,大約每墨裡公司定則上艙人二十文,中艙人十五文,下艙人十一文,而國稅人二文。”
根據權威資料,,“國稅”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國稅全稱國家稅務系統,是國家實行分稅制後形成的中央稅收體系,與地方稅(地稅)相對應。其核心特征是稅款歸中央政府所有,是國家財政收入的核心來源(占全國財政收入的90%以上)。
國稅負責征收的稅種包括:
我國自1994年7月1日起實行分稅制改革,明确劃分中央與地方稅收權限,國稅系統由此獨立運作。
如需更完整的政策細節,可參考國家稅務總局官網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國稅》是指國家征收的各種稅務。下面是有關《國稅》的一些詳細信息。
《國稅》的拆分部首是「國」和「示」,它們分别位于左右兩邊。根據康熙字典的記載,這個字的總筆畫數是15畫。
《國稅》這個詞是從漢語中派生出來的。它由「國」和「稅」兩個字組合而成。其中,「國」表示一個政治實體,而「稅」指政府根據一定規則向個人或企業征收的財政收入。
《國稅》的繁體寫法是「國稅」。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據研究,古代對《國稅》的寫法是「囯稅」。
1. 支付國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2. 他們一直呼籲減輕企業的國稅負擔。
國家、稅收、稅務、國稅局、國稅局長。
財政收入、公共收入。
個人所得、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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