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設立标志。 清 周亮工 《書影》卷二:“初, 璞 欲移城,於東遷處立标,輒為飛鳥銜去。”
(2).航标的一種。
“立标”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使用場景不同有所差異,主要包含以下兩類解釋:
設立标志
指在特定位置豎立标杆或标記,用于指示、引導或界定範圍。例如清代文獻記載的“于東遷處立标”。現代可引申為“樹立标準或榜樣”,如“立标倡導示範”。
航标的一種
指無燈光設備的固定标志物,外形多為柱狀或梯形,用于輔助船舶航行。
如需進一步了解航标分類或品牌立标設計,可參考相關行業資料。
立标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立和标。立又稱為站立,是指直立的動作,标是指标識或标記。因此,立标可以理解為在某個位置上進行标記或标識的意思。
立字的部首是立,共有5個筆畫。标字的部首是木,共有5個筆畫。整個詞語“立标”總共有10個筆畫。
立标是現代漢語詞彙,沒有特定來源。在繁體字中,立标的寫法是「立標」。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立标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因為漢字的演變和書寫規範的變化,我們無法确定古代對于立标的具體寫法。
1. 在地圖上立标示,可以更清晰地了解路線。
2. 這個項目需要立标記,以便在後續的工作中進行追蹤和管理。
根據「立标」的意思,可以組成一些相關的詞語,例如:
- 标識:指示物體、事物或位置的标記。
- 标記:表明或代表某事物、地點或情況的符號。
- 标定:根據一定的标準或規範對物品或儀器進行精确的測量。
近義詞:标記、表示、标示。
反義詞:取消、清除、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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