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defensible] 理虧;不合道理
他覺得自己有點理屈,沒再說下去
(1).理虧;理由被駁倒。 晉 桓玄 《與八座桓謙等論沙門應緻敬書》:“ 何庾 雖已論之,而并率所見未是,以理屈也。” 宋 洪邁 《夷堅乙志·欄街虎》:“會其人以訟事至廷,詰問理屈,遂杖之,數至八而斃。”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二》:“﹝紗帽紅袍人﹞故欲驅奴子出,一經斥責,自知理屈而止歟!” 沙汀 《催糧》:“ 李扯火 顯然自知理屈,但他陡地覺得 汪二 過分不識好歹。”
(2).謂以理折服對方。京劇《将相和》第六場:“如此,理屈強 秦 ,方為兩全之策。”
“理屈”是一個漢語詞語,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在道理或邏輯上站不住腳,常形容因理虧而無法辯駁的狀态。例如:“他自知理屈,便不再争辯”。
以上解析綜合了古籍文獻和現代漢語用法,如需具體古籍原文可參考《夷堅志》《閱微草堂筆記》等著作。
《理屈》是一個中文詞彙,指以理論或邏輯為依據的推理和辯論。當推理或辯論合乎邏輯、嚴密無誤時,可以稱為“理屈”。這是一個常用于讨論問題、争論立場或思考理性的詞彙。
《理屈》由右邊的“吉”部和左邊的“⺄”部組成。
⺄(拆分部首:冖)是一個常用的偏旁部首,表示覆蓋、包圍、遮蔽的意思。
右邊的“吉”是一個單獨的部分,用于表示發音。
總共有8個筆畫。
《理屈》這個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的文獻中,大約在宋朝時期開始出現。它由儒家學者用于辯論和推理的文化活動中。
在繁體字中,“理”和“屈”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中,“理屈”這個詞的寫法和現代有所不同。
“理”在古代常常寫作“理”或“理”,筆畫相同。
“屈”在古代常常寫作“俱”,有一些變體,但總的來說,形狀與現代的寫法相似。
1. 在這場辯論中,他用理屈詞窮的論據擊敗了對手。
2. 他的邏輯非常嚴密,他講得很理屈。
3. 即使我們情感上無法接受,但基于理屈的事實我們也不能忽視。
組詞:推理、論據、邏輯、辯論
近義詞:理論、理性
反義詞:情感、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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