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租用房屋居住。 清 珠泉居士 《續闆橋雜記·麗品》:“先是姬賃居 洞神宮 前 馬嫗 家,鬥室兩間,殊苦窄陋。”
“賃居”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lìn jū(注音:ㄌㄧㄣˋ ㄐㄩ),其核心含義為租用房屋居住。以下是詳細解釋:
清代珠泉居士的《續闆橋雜記·麗品》中曾使用該詞:
“先是姬賃居洞神宮前馬嫗家,鬥室兩間,殊苦窄陋。”
此例描述了一名女子租住在狹窄房屋中的情景,印證了“賃居”的用法。
該詞在《漢語辭海》《漢典》等工具書中均有收錄,釋義一緻。
賃居是一個動詞短語,意思是租借房屋或居住在租來的房屋中。賃居由兩個字組成,分别是“賃”和“居”。
“賃”字由“赢”和“韋”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10個筆畫;“居”字由“屍”和“九”兩個部首組成,總共有8個筆畫。
“賃”字的來源與“租”字相似,表示租用、雇用的意思。繁體字中,“賃”用“賃”代替。
古代寫“賃”的方式較為複雜,有多種寫法,包括“稟”、“賃”、“貞”、“秝”等。這些寫法大多表示租用、租借的含義,是現代“賃”字的古代形式。
1. 我們決定賃居一段時間,直到找到自己的房子。
2. 他正在賃居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公寓。
賃居可以和其他詞組合成一些詞語,如:
1. 賃居合同:租房時籤訂的合同。
2. 賃居期限:租房的時間限制。
賃居的近義詞包括租居、借居、承租等。
賃居的反義詞是自居,表示擁有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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