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鏡。比喻明察。 清 陳确 《呈學請削籍詞》:“伏惟師臺無私秉鑑,以德愛人。”
秉鑒(bǐng jiàn)是漢語中的古語詞,由“秉”與“鑒”二字複合而成,其含義可從字源和典籍用例兩方面解析:
秉
本義為“手持禾束”,引申為“執持、掌握”(《說文解字》:“秉,禾束也。從又持禾。”)。在古漢語中多用于抽象概念,如“秉公”“秉心”,強調對原則或事物的持守。
來源:《說文解字注》
鑒
原指青銅鏡(《廣雅》:“鑒謂之鏡”),後衍生出“審察、借鑒” 之意(如《詩經·大雅·蕩》:“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喻指以曆史或他人為鏡反思自身。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
複合義:“秉鑒”即“持鏡”或“秉持鏡鑒”,字面意為手持鏡子,深層喻指以明察之心借鑒經驗,秉持公正以審時度勢。
本義:手持實物之鏡
如明代官員廳堂常懸“秉鑒懸衡”匾額(“鑒”為明鏡,“衡”為秤杆),象征執法者需如持鏡般明察秋毫,持秤般公正無私。
來源:《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
引申義:明察與自省
《資治通鑒·唐紀》載魏徵谏言:“以銅為鑒,可正衣冠;以古為鑒,可知興替”,此即“秉鑒”精神。
現代漢語中,“秉鑒”屬書面雅語,多見于曆史研究、公文或文學創作,核心義為:
權威參考來源:
“秉鑒”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bǐng jiàn,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秉鑒”由“秉”和“鑒”兩字組成:
核心意義
指在行事時保持謹慎,通過借鑒經驗或觀察細節來明辨是非,強調理性思考與公正态度。例如清代陳确在《呈學請削籍詞》中寫道:“伏惟師臺無私秉鑑,以德愛人”,即贊頌對方明察秋毫、以德服人。
延伸用法
可用于形容對規則、道德的遵循,如例句:“行事泯偏頗,唯宜秉鑒懸衡”,意為做事應消除偏見,秉持公正标準。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背景,可參考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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