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人死入殓時,放珠、玉等物于口中,謂之“斂含”。斂,通“ 殮 ”。 明 呂坤 《大明嘉議大夫刑部左侍郎新吾呂君墓志銘》:“衣衾僅周身,不重襲;枕附以經史,不斂含。”
“斂含”是一個古代喪葬習俗相關的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斂含(拼音:liǎn hán)指舊時在人死後入殓時,将珠、玉等物品放入逝者口中的儀式。其中:
明代呂坤的《大明嘉議大夫刑部左侍郎新吾呂君墓志銘》記載:“衣衾僅周身,不重襲;枕附以經史,不斂含。”。此例說明,斂含習俗中可能包含珠玉或象征性物品(如經史書籍),但具體形式因身份、時代而異。
這一習俗源于古代對逝者的尊重和靈魂信仰,認為口中含物可助其安息或維持體面。類似傳統在《周禮》等典籍中也有記載,但“斂含”一詞多見于明清文獻。
需注意,“斂含”與現代漢語中的“含情”等詞無關聯,屬特定曆史語境下的喪葬術語。
《斂含》是一個具有深刻内涵的漢字詞語,多用于描述人的情感或行為。它的意思是隱藏、收斂、壓抑或掩飾内心的情感、願望或行為。
《斂含》這個詞的部首是“⺆”(心),由原義的“心”推廣引申而來。它的構成部分是五個筆畫。
《斂含》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左傳·僖公十四年》中。在繁體字中,這個詞的寫法是「斂含」。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是經曆了演變和變革的。《斂含》這個詞在古代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所以需要注意古文閱讀時的差異。
1. 他斂含了自己的失望,微笑着道喜。
2. 她斂含着淚水,不讓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脆弱。
斂懷、斂手、含笑斂怒、婉斂、斂情。
遮掩、掩飾、隱藏、收斂、隱忍。
敞開、流露、外露、顯露、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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