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方各自責讓。 南朝 梁 沉約 《齊故安陸昭王碑文》:“疑獄得情而弗喜,宿訟兩讓而同歸。”《隋書·循吏傳·辛公義》:“後有欲諍訟者,其鄉閭父老遽相曉曰:‘此蓋小事,何忍勤勞使君。’訟者多兩讓而止。”
“兩讓”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雙方在争議中相互退讓,強調平等協商以達成和諧。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反映了中華文化中“以和為貴”的價值觀,倡導通過理性溝通而非對抗解決問題。
《兩讓》這個詞是指雙方都主動放棄、讓步的意思。它通常用于描述雙方在交流、談判或争議解決中,互相讓步,以達成共識。
《兩讓》的拆分部首為“讠”和“人”,它的總筆畫數為11畫。
《兩讓》一詞的來源于漢語中的兩個漢字:“兩”和“讓”。兩者結合成詞,表示雙方互相讓步、放棄。
《兩讓》在繁體中寫作「兩讓」。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根據不同的時期和地區,漢字的形态有所變化。因此,具體古時候《兩讓》的漢字寫法會因時代和地區而異。
1. 在這次談判中,我們必須做出《兩讓》才能達成和平協議。
2. 在朋友之間,互相理解與《兩讓》是維持友誼的關鍵。
3. 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我們必須做出相應的《兩讓》。
1. 兩全其美:能夠兼顧兩個或多個方面,使各方都能達到滿意。
2. 兩敗俱傷:雙方都遭受損失或傷害。
3. 兩全其道:既符合道義,又能達到最好的結果。
1. 互讓:雙方互相讓步以求達到和解或共識。
2. 互諒:雙方互相寬容、理解對方的觀點或行為。
3. 讓步:為了達成協議,主動放棄自己一部分利益。
1. 争奪:雙方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而進行激烈競争。
2. 不退讓:雙方都堅持自己的立場,不願意做出讓步。
3. 對立:雙方立場完全相反,無法達成共識。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