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破曉。 宋 夏元鼎 《水調歌頭》詞:“順風得路,夜裡也行船。豈問經州過縣,管取投明須到,舟子自能牽。”《三國志平話》卷下:“﹝ 龐統 ﹞卻寫書與 梅竹 ,投明還寨。”
(2).奔向光明。 元 關漢卿 《單鞭奪槊》第二折:“他有投明棄暗的心,拿雲握霧的手,休猜做人中禽獸。”
“投明”一詞在漢語中有以下兩層主要含義,結合不同來源的釋義和用法可歸納為:
破曉、黎明
指天剛亮的時候,常用于描述時間。例如《三國志平話》中“投明還寨”即指天亮時回營。宋代夏元鼎《水調歌頭》詞中“管取投明須到”也以“投明”指代拂曉。
奔向光明正道
比喻脫離黑暗或錯誤立場,選擇正确的方向。如元代戲曲《單鞭奪槊》中“投明棄暗的心”即此意。現代造句如“棄暗投明”“背暗投明”等成語均源于此義。
總結來看,“投明”既可指具體的時間節點(黎明),也可抽象表達對正義或進步的選擇,需結合語境理解。
《投明》是一個漢語詞語,表示将一件事物的真相、事實公之于衆,讓更多人知道其實情況。
《投明》由兩個漢字組成:投(tóu)和明(míng)。
投的部首是手(扌), 總共有7筆。
明的部首是日,總共有8筆。
《投明》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至中國古代的官方制度。公衆有權知道真相,政府需要将信息公之于衆,解決疑惑與矛盾。
《投明》的繁體字為「投明」。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投明》可以寫作「投明」。
1. 他毅然決定将事故的真相投明,以期公正的處理。
2. 媒體的職責是将重要信息投明,讓公衆了解。
1. 投訴:向有關部門投明不滿,尋求解決方式。
2. 投信: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投明給相關單位。
揭示、公之于衆、披露
隱瞞、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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