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逐項記錄的簿冊。 明 李東陽 《深澤縣重建廟學記》:“是役也,節冗儲羨,取之於官,故財集而民不知出納;明慎具,有條籍,故用侈而人不疑。”
“條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解釋:
“條籍”指逐項記錄的簿冊,主要用于對事務或物品的分類登記。其中:
該詞可見于明代李東陽的《深澤縣重建廟學記》:“是役也,節冗儲羨,取之於官,故財集而民不知出納;明慎具,有條籍,故用侈而人不疑。”
此處“條籍”指工程款項的明細記錄簿冊,通過分類登記實現財務透明。
“條籍”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僅在研究古籍或曆史文獻時可能遇到。其功能類似于當代的台賬、清單或分類賬目。
從構詞角度看,“條籍”屬于并列結構複合詞,與“戶籍”“典籍”等詞中的“籍”用法一緻,均指向系統性記錄載體。
《條籍》是一個漢字詞語,通常用來指代一本記載條文或條目的冊子。
《條籍》的部首是“竹”,筆畫數為10。
《條籍》的使用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最初用于管理和記載重要的政策、法規或條款。
繁體字中,《條籍》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都是「條籍」。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條籍》的古代寫法為「條躉」,用于表示記錄和管理制度。
1. 他查閱了一本曆史上的《條籍》,以了解古代的法律制度。
2. 圖書館裡展示了包含《條籍》的古籍文獻。
- 管籍:記錄人員和資産等信息的冊子或檔案。
- 兵籍:記錄士兵身份和軍籍的冊子或檔案。
- 編籍:整理和編制人口、家譜等冊子或檔案。
- 條文:指規章制度、法規中的具體條目。
- 目錄:用于列舉事物或文件的清單。
- 忘記:遺忘、失去記憶。
- 取消:廢除、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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