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nditional guaranty
add; appose; attach; enclose
capitulation; condition; factor; if; prerequisite; qualification; requirement
term
【計】 condition; criteria
【醫】 condition
【經】 condition; proviso; terms
guarantee; assure; ensure; vouch; warrant
【經】 assurance; backing; bail; endorsement; guarantee; hypothecate
warranties
附條件的擔保(Conditional Guarantee)在漢英法律術語中指擔保人履行責任需以特定條件成就為前提的民事法律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規定,擔保合同可約定生效條件,僅在約定條件達成時擔保義務方産生法律效力。此類擔保區别于無條件連帶擔保,其效力狀态受制于外部事件,例如債務人違約、項目驗收合格或第三方審批通過等條件。
國際商法領域,《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擔保實務指南》将附條件擔保定義為"以可驗證的客觀事件作為責任觸發機制的風險分擔工具",強調條件須具備明确性及合法性。實務中常見于國際貿易信用證、工程履約保函等場景,通過設置支付條件(如提交驗收報告)或履行條件(如完成階段性工期)實現風險管控。
法律效力層面,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确:所附條件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或公序良俗的,擔保合同無效;條件未成就前,債權人不得主張擔保責任。該制度設計平衡了擔保人權益保護與債權人利益保障的雙重需求,構成現代擔保制度的重要分支。
附條件的擔保是指擔保合同中約定特定條件,該條件的成就與否直接影響擔保責任的生效、變更或解除。以下是綜合法律視角的詳細解釋:
附條件的擔保屬于特殊擔保形式,其核心特征在于将特定事件或狀态作為擔保責任生效/失效的前提。例如,借款擔保中約定“若借款人年利潤達100萬,則擔保人責任減半”。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合法成立的附條件擔保合同受法律保護。
在條件未成就期間,擔保責任處于待定狀态。
當對條件成就狀态存在争議時:
特征 | 普通擔保 | 附條件擔保 |
---|---|---|
生效時間 | 主債務到期即生效 | 條件成就後生效/解除 |
責任确定性 | 始終确定 | 隨條件變化可能調整 |
風險分配 | 固定風險 | 有條件風險轉移機制 |
注:如需查看完整法律條文,可參考、的《民法典》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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