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processor
【經】 sort
person; this
在漢英詞典視角下,“分理者”是一個具有特定法律和行政含義的中文術語,其核心釋義及英文對應如下:
分理者 (fēnlǐzhě)
指在財産分配、遺産繼承或共有物分割中,負責劃分、處置特定權益或資産的主體(個人、機構或法律指定的第三方)。英文對應概念為“divider” 或“allocator”,強調其分割與分配的雙重職能。例如在遺産糾紛中,法院可指定分理者執行遺産劃分(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場景
在物權法語境中,分理者指“partitionor”(財産分割人),特指依法院判決對共有不動産進行物理分割或變價分配的執行者(來源:北京大學《法律英語核心術語》)。
例:土地共有人可向法院申請任命分理者(A co-owner may petition the court to appoint a partitionor)。
行政管理場景
指政府機構中負責資源調配的職能主體,英文譯為“distributing agent”,如社保基金分理者需按規分配款項(來源:國務院《行政管理術語英譯規範》)。
注:因術語專業性較強,日常會話中更常用“分配人”(distributor)或“分割方”(dividing party)等通俗表述。
“分理者”中的“分理”是一個多義詞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紋理/脈絡分析者
指能辨别事物内在規律或結構的人。如《說文解字序》提到倉颉通過鳥獸足迹的“分理”創造文字,此處“分理者”可理解為觀察自然規律并提煉符號的人。
事務處理者
在行政或司法場景中,指負責處理具體事務的人。例如元雜劇《百花亭》中“乞賜分理”即請求官員受理案件。
名分與倫理維護者
涉及社會規範層面,如章炳麟《與鄧實書》提到“分理明察”強調對名分與事理的清晰認知。
當代使用較少,多保留在古籍或學術讨論中,例如研究古代文字起源、曆史文獻分析等領域。
提示:以上解釋綜合了《說文解字》、史書、戲曲等不同語境下的用法,完整文獻例證可參考、2、4、7的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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