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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權利英文解釋翻譯、放棄權利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waive; waiver

相關詞條:

1.surrenderofrights  2.quitclaim  3.renounceright  

專業解析

在漢英法律語境中,“放棄權利”指權利人自願且明确地終止某項法定或約定權益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及英譯如下:


一、法律定義

  1. 中文釋義

    指權利人通過書面聲明、行為默示或法律規定的形式,主動且不可撤銷地終止自身享有的特定權利(如索賠權、繼承權、訴訟權等),通常需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性要件(如意思表示真實)。

  2. 英文對應術語

    • Waiver:特指明知權利存在而自願放棄(如合同違約時放棄追償權),強調主觀意圖。

      例:籤署《權利放棄聲明書》(Waiver of Rights)

    • Relinquishment:泛指停止主張或讓渡權利(如放棄財産所有權),側重行為結果。
    • Forfeiture:因違規行為導緻的強制性權利喪失(如放棄保釋權),含被動意味。

二、生效要件


三、典型應用場景

  1. 民事領域
    • 放棄繼承權(Renunciation of Inheritance
    • 訴訟中放棄索賠(Waiver of Claims
  2. 知識産權
    • 放棄專利權(Abandonment of Patent
  3. 程式權利
    • 放棄陪審團審判權(Waiver of Jury Trial

四、法律後果

放棄權利後,權利人永久喪失該權益,且通常需承擔相應責任(如放棄追債可能導緻債務豁免)。部分不可放棄的權利(如勞動者基本保障)除外。


權威參考來源:

  1. 《元照英美法詞典》"Waiver"條目
  2. Cornell Law School: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Waiver定義
  3.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 第29條
  4. U.S. Copyright Office: Abandonment of Copyright 政策指南
  5. 《民法典》第140條(意思表示效力)

網絡擴展解釋

“放棄權利”是“棄權”的核心含義,指在特定場景中自願不行使本應享有的權利。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棄權”指主動放棄某項法定或約定權利的行為。該詞由“棄”(舍棄)和“權”(權利)構成,強調對權利的主動放棄而非被動剝奪。

二、主要應用場景

  1. 選舉表決
    在投票過程中選擇不表态(既不贊成也不反對),或直接不參與投票。例如:聯合國安理會表決時成員國投棄權票。

  2. 體育競賽
    因傷病、違規等原因主動退出比賽,如球隊未按時到場被判棄權。

  3. 法律契約
    放棄合同條款中的特定權益,如保險理賠時放棄索賠權。

三、行為特點

四、與“放棄”的區别

“棄權”特指在規則框架内放棄特定權利(如投票權、參賽權),而“放棄”適用範圍更廣,可包含非權利性事物(如放棄財産)。

示例:某候選人因健康問題宣布退出選舉,即屬于行使棄權行為。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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