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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錯誤英文解釋翻譯、法律上的錯誤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error in law

分詞翻譯:

法律上的英語翻譯:

【法】 civilly; de jure; ex leg; legally

錯誤的英語翻譯:

error; mistake; balk; baulk; falsity; inaccuracy; slip; stumer
【計】 booboo; bug; error; mistake
【醫】 error; vice; vitium
【經】 error

專業解析

在法律術語中,"法律上的錯誤"對應的英文概念為"mistake of law",指當事人對法律規範的内容、效力或適用範圍産生錯誤認識的情形。與事實錯誤(mistake of fact)不同,法律錯誤通常涉及對法律規則本身的誤解。其核心特征與法律後果如下:


一、定義與分類

  1. 基本定義

    法律錯誤指行為人對現行法律規範的内容、解釋或適用條件存在不正确理解,導緻其行為偏離法律預期效果。例如:誤以為某項交易無需行政許可而實際需審批(參考: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2. 主要類型

    • 禁止性規範錯誤:誤以為法律允許某種行為(如誤認為特定區域可狩獵)。
    • 處罰性規範錯誤:對行為可能引發的法律責任認知錯誤(如低估侵權賠償标準)。
    • 程式性規範錯誤:對訴訟時效、管轄權等程式規則理解偏差(參考:《元照英美法詞典》)。

二、法律後果的差異性

不同法律體系對法律錯誤的處理存在顯著區别:

法系 刑法領域 民法領域
大陸法系 通常不免除故意責任(如《德國刑法》§17) 可能影響意思表示效力(如《民法典》第147條重大誤解)
英美法系 原則上不構成抗辯理由(ignorantia juris non excusat 特定情形下可撤銷合同(如共同法律錯誤導緻合同落空)

關鍵區别:刑法中法律錯誤一般不影響定罪(因公民應知法),而民法中重大法律錯誤可能成為撤銷法律行為的依據(參考: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tracts §151)。


三、權威文獻與法典依據

  1. 學術定義

    《元照英美法詞典》将"mistake of law"定義為:"對法律規則或法律原則的誤解,區别于對事實情況的誤解"。

  2. 法典依據

    • 中國《民法典》第147條:重大誤解行為可撤銷,司法解釋明确包含法律性質錯誤(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17號)。
    • 美國《合同法重述》:共同法律錯誤(mutual mistake)導緻合同基礎喪失時,可宣告合同無效(§152)。

四、例外情形

  1. 可豁免的刑法錯誤

    • 法律頒布後未合理公示(如《立法法》第53條)
    • 基于權威司法/行政解釋産生的合理信賴(Cheek v. United States, 1991)
  2. 民法救濟的特殊性

    當錯誤方無重大過失且相對方明知錯誤時,可主張意思表示瑕疵(參考:《德國民法典》第119條)。


術語對照表

中文 英文
法律上的錯誤 Mistake of Law
事實錯誤 Mistake of Fact
共同錯誤 Mutual Mistake
單方錯誤 Unilateral Mistake
重大誤解 Material Misunderstanding

注:本文法律定義綜合參考《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中國《民法典》及英美合同法重述(Restatement of Contracts)的權威表述。

網絡擴展解釋

“法律上的錯誤”是一個法律術語,通常指在司法活動或個體行為中因法律適用或理解偏差導緻的錯誤。根據權威法律解釋,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一、適用法律錯誤

指司法機關在裁判過程中錯誤引用或解釋法律的行為,常見情形包括:

  1. 法律條文錯誤
    • 應適用甲法卻適用乙法(如走私案件錯誤引用《投機倒把行政處罰條例》而非《海關法》)。
    • 援引失效或未生效的法律,或違反法律溯及力規定。
  2. 定性或罪名錯誤
    • 混淆罪與非罪(如将合法行為認定為犯罪)或此罪與彼罪(如将盜竊誤判為侵占)。
  3. 量刑不當
    • 未考慮法定從輕、減輕或加重情節,導緻刑罰畸輕畸重,超出法定刑範圍。
  4. 程式違法
    • 嚴重違反訴訟程式(如刑訊逼供)可能影響裁判公正性。

二、法律認識錯誤

指行為人對自身行為的法律性質或後果存在誤解,通常分為三種類型:

  1. 假想非罪
    • 行為實際構成犯罪,但行為人誤認為合法(如非法收購珍貴樹木卻不知違法)。
    • 此類錯誤一般不阻卻犯罪成立,但可能減輕主觀惡性。
  2. 假想犯罪
    • 行為合法但行為人誤以為犯罪(如複制含藝術價值的色情作品)。
    • 因法律無明文規定,不構成犯罪。
  3. 罪名或刑罰誤解
    • 對罪名或量刑輕重判斷錯誤(如自認為盜竊實為破壞電力設備罪)。
    • 不影響定罪量刑,以實際法律規定為準。

三、法律後果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文,可參考來源、2、5、6、8中的詳細說明。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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