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programming change
formality; ground rule; procedure; proceeding; process; program
【計】 P; problem determination aid; PROC; program; related channel program
【化】 sequence
【經】 program; sequence
cut and carve; modify; permute; variation; alteration; modification
【計】 altering
【醫】 alteration
【經】 alteration
程式變更的術語解析與漢英對照
程式變更(Procedural Change)指對既定流程、規則或操作步驟的修改或調整。在漢英詞典中,其核心釋義為:
適用場景:法律、計算機、質量管理等領域需遵循特定規程的變動。
定義:訴訟或行政流程的調整,需符合法定要求。
英譯:"Amendment of Litigation/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示例:
民事訴訟程式變更需提交書面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54條)。
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官方英譯本(NPC Legislation Database)。
定義:軟件代碼、算法或系統流程的修改。
英譯:"Code/Process Modification"
關鍵點:
來源:IEEE計算機協會《軟件測試文檔标準》(IEEE Std 829-2008)。
定義:對生産流程、安全規程的優化或合規性調整。
英譯:"Process Change in Quality Management"
标準要求:
來源:國際标準化組織《ISO 9001:2015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權威參考整合:
“程式變更”指在特定流程或法律、技術等程式中,因出現法定情形、需求調整或客觀條件變化,對原有步驟、内容或執行方式進行的修改或調整。具體解釋如下:
“變更”即改變原有狀态或内容(),而“程式”指為實現特定目标設計的流程規則。組合後,“程式變更”強調對既定流程、規則或執行方式的調整,常見于法律、技術、管理等領域。
適用情形
在司法程式中,若發現案件不適宜原定審理方式(如簡易程式轉為普通程式),法院可裁定變更()。例如《民事訴訟法》第163條規定,法院審理過程中發現不宜適用簡易程式時,應裁定轉為普通程式。
執行程式變更
刑事判決執行中,因法定情形需調整刑罰内容或執行方法(如減刑、假釋),也屬于程式變更的範疇()。
技術領域
如軟件開發中,代碼或系統因需求變化、錯誤修複等需調整,稱為“代碼變更”()。
項目管理
流程、時間表或資源配置的調整需通過變更管理程式實施,确保變更有序可控。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程式變更的完整條款,可參考《民事訴訟法》或相關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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