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donated surplus
contribute; donate; donation; endow; give; present
【經】 contribute; donation; endowment
profit; surplus
【經】 earnings; rest; surplus; surpluses
“捐贈盈餘”是一個結合財務與慈善行為的複合概念,其核心含義指機構或個人通過捐贈活動産生的資金或物資收入超出實際支出後形成的結餘部分。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對“盈餘”的定義,該詞特指“收入中除去開支後的剩餘”,當與“捐贈”結合時,則延伸為公益領域特有的財務狀态。
在國際慈善領域,捐贈盈餘的管理遵循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Nonprofit Accounting Standards)。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在ASC 958-605條款中明确,捐贈收入需按照“限制性捐贈”與“非限制性捐贈”分類核算,當項目實施成本低于捐贈預算時形成的差額即構成捐贈盈餘。中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第二十四條同樣規定,捐贈收入應單獨設立科目核算,相關結餘資金的使用需符合捐贈協議約定。
從法律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五十四條強調,慈善組織應當“按照募捐方案或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産”,确需變更用途的需報民政部門備案。這為捐贈盈餘的合規使用提供了法律框架,确保盈餘資金仍服務于原始捐贈目的。世界衛生組織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捐贈指南》中建議,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形成的捐贈盈餘,應建立專項儲備金制度以便快速響應未來同類事件。
“捐贈盈餘”是“捐贈”與“盈餘”兩個詞語的組合概念,需分别解析後再結合其整體含義:
捐贈(Juānzèng)
指個人或組織無償将財物、資源等贈予他人或機構,通常用于公益、慈善或特定社會目的。例如:捐款捐物、器官捐贈等(, )。
盈餘(Yíngyú)
指收入超過支出的剩餘部分,常見于企業或個人的財務場景。例如:
“捐贈盈餘”通常指将盈餘資金或資源用于捐贈行為,常見于以下場景:
概念 | 核心區别 | 關聯性 |
---|---|---|
捐贈 | 無償贈予行為 | 可來源于盈餘資金 |
盈餘 | 財務剩餘 | 可能通過捐贈實現價值 |
慈善基金 | 長期管理的捐贈資金池 | 常以盈餘為資金來源 |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捐贈政策或盈餘管理方法,可參考權威財稅平台或公益組織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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