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ax farmer
revenue
【經】 revenue
be the whole show; monopolize everything
【法】 arbitrary decision
human; fellow; human being; individual; man; people; person; soul
【醫】 anthropo-; homme; man
稅收包辦人(Tax Farmer)指曆史上由政府授權,通過支付固定金額獲取特定區域或行業征稅權,并自負盈虧進行稅款征收的個人或團體。現代稅務代理(Tax Agent)則是依法受托,專業代辦納稅申報、稅務咨詢等涉稅事務的中介機構,兩者性質截然不同。
運作機制
政府預先約定稅收總額,包稅人通過競标買斷征稅權,超收部分歸己所有。此制度在古羅馬、奧斯曼帝國及中國明清時期常見,如清朝“包稅制”(又稱“商征”)下,鹽稅等常由商人承包征收 。
弊端與廢除
包稅人為牟利常橫征暴斂,導緻稅負不公。18世紀後歐洲各國逐步取消該制度,中國于20世紀初稅制改革後廢止 。
法律定義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代理人需具備專業資質,接受納稅人委托辦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務咨詢等法定業務,行為受稅務機關監管 。
服務範疇
(來源:《注冊稅務師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4號)
“包辦”一詞易引發誤解,現代漢語更適用“稅務代理”。國際語境中,Tax Farmer特指曆史上的包稅制度,而Tax Agent/Fiduciary指當代專業稅務服務提供者 。
權威參考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中國稅收制度史》第三章
- 歐洲財政史學會(EHTA)《Taxation Systems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解讀(示例鍊接:www.chinatax.gov.cn/art/2020/12/01/art_1_123456.html)
- 牛津大學出版社《A Dictionary of Taxation》
“稅收包辦人”是一個曆史性術語,通常指代在特定稅收制度下承擔征稅職責的個體或團體。其含義需結合不同曆史背景理解:
包稅制中的角色
在古代至近代的包稅制(如古羅馬、奧斯曼帝國、中國明清時期)中,政府将某一地區的征稅權通過競标承包給私人或團體(即“稅收包辦人”)。承包者需向政府繳納約定稅款,超額部分可自行保留。這種制度雖減輕政府行政負擔,但易滋生腐敗和橫征暴斂。
現代稅務代理的類比
在當代語境中,該詞可能被引申為“稅務代理人”,即通過專業資質(如注冊會計師、稅務師)為個人或企業代辦稅務申報、籌劃等事務的第三方機構。此類服務需嚴格遵循稅法規定,與曆史上的包稅制有本質區别。
注意:若涉及非法避稅或代繳行為,需警惕法律風險,建議通過正規渠道辦理稅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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