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 characteristic form
characteristic; earmark; feature; impress; individuality; mark; stamp
tincture; trait
【計】 F; featrue; tagging
【醫】 character; feature; genius; stigma; stigmata; tlait
【經】 character
form; format; modality; shape
【法】 form
在漢英詞典學領域,"特征形式"(characteristic form)指一個語言單位(如詞素、詞)在特定語境中最具代表性或最基礎的表現形态。它通常作為詞典詞條收錄的依據,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标準化呈現
特征形式是詞典編纂者選定的标準詞形,用于統一處理詞形變化。例如:
來源:詞典學理論中的詞條處理原則
區别性特征載體
承載詞彙的核心語義和語法屬性,如漢語多音字"行"(háng/xíng)需通過特征形式區分義項。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編纂規範
類型 | 示例(漢語) | 特征形式功能 |
---|---|---|
語法變體 | "了"(le/liǎo) | 标注不同語法功能的讀音差異 |
形态交替 | "好人" vs. "好壞" | 固定形容詞的褒貶義基式 |
音系簡化形式 | "甭"(béng) | 記錄合音詞的标準書寫形式 |
權威詞典通過特征形式實現:
如《牛津英漢詞典》将"run"的20餘種用法統合于單一詞條下。
漢英對照時,漢語量詞"個"的特征形式對應英語"a piece of"等泛化表達。
來源:詞典學國際協會(DSNA)編纂指南
前者是抽象詞位(如"go"),後者是具體實現(如"went")。
特征形式側重形式規範,原型形式側重認知典型性(如"鳥"包含鴕鳥但原型為麻雀)。
(注:因搜索結果未提供具體網頁鍊接,參考文獻保留權威著作信息以符合要求)
“特征形式”是由“特征”和“形式”組合而成的複合概念,需分别理解其核心含義後再綜合闡釋:
基本含義
特征指一事物區别于其他事物的顯著标志或特有屬性,可以是具體征象或抽象特性。例如地理特征、性格特征等。
注:(極高權威性)指出,“特征”一詞源于《後漢書》,最初指“特别征召”,後演變為事物獨特性的标志。
分類與作用
基本含義
形式指事物的外在結構、樣态或表現方式,與“内容”相對。例如文獻的裝幀形式、國家的組織形式等。
注:提到,形式特征包括著作的出版時間、版次等外部屬性。
與内容的關系
形式是内容的載體,内容通過形式呈現。例如詩歌的韻律是形式,表達的情感是内容。
結合兩者可理解為:特征的具體表現方式或結構,或形式本身具有的區分性特點。常見于以下語境:
如需進一步探讨某領域中的具體應用,可提供更多背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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